不是妳太天真,是這套制度本來就不透明
梁曉尊從事酒店經紀已15年。
這篇文章不是要抹黑整個八大產業,而是要把一個長期被忽略、卻極不合理的制度「酒店合約(競業條款)」說清楚。
因為我們看過太多新人,還沒賺到錢,就先被一紙非法的合約綁住選擇。
什麼是大家口中的「酒店合約」?
在八大行業裡,所謂的酒店合約,多半指的是「競業條款」。
簡單說就是:
公關如果要換經紀,新經紀必須付前一位經紀 3~5 萬元,這筆錢被稱為「合約費」、「買斷費」、「違約金」。
乍聽之下好像很合理,「原經紀花時間帶人,不能說走就走。」
但問題是:這個前提,本來就不成立。
酒店公關不是員工,經紀也不是老闆
這是整個問題的核心。
正確的產業關係應該是:
| 角色 | 本質 |
|---|---|
| 酒店公關 | 獨立接案工作者(派遣工作) |
| 酒店經紀 | 仲介、協調者 |
| 店家 | 提供場地與檯費計算 |
公關不是經紀的員工,經紀沒有發底薪、沒有投資成本、沒有承擔風險。
既然不是雇傭關係,憑什麼用競業條款綁人?
為什麼這類合約在法律上站不住腳?
因為大多數酒店合約,都存在以下問題:
1.條款模糊,沒有標準
●專屬期間多久?
●違約金多少?
●培訓成本是什麼?
沒有定義、沒有規則、沒有證據、沒有範本。
2.經紀實際上沒有投入「可被買斷的成本」
多數情況「只是」:
●帶去店家面試。
●說明工作內容。
●協助訪店介紹環境。
這些都屬於媒合服務,不是投資、不是培訓,更不是能拿來索賠的理由。
新人最容易踩到的陷阱:黑心合約怎麼來的?
常見手法一|「人事資料表」偷渡合約
流程通常是:
1.拿出一疊文件
2.說只是基本資料
3.一直催促簽名
4.合約夾在下面
5.簽完立刻收走
等妳想換經紀時,對方才說:「妳有簽合約,要賠錢。」
常見手法二|條款給經紀「無限解釋權」
例如:
●違約金 3~5 萬(經紀決定)。
●損失由經紀自行認定。
●可扣留公關薪資作為賠償。
這等於給經紀一張空白支票。
為什麼店家明知道不合理,卻選擇不介入?
這是八大的現實。
店家通常會選擇:
●不讓公關在原店換經紀(要3~6個月後)
●也不幫公關處理糾紛
原因很簡單,不想捲入新舊經紀的對立。
更殘酷的是潛規則:如果公關換店,舊經紀可能會拿合約,會去新店騷擾。
加上黑心經紀放話不再配合,新店家為避免麻煩,會要求公關離職。
法律?在灰色產業裡,往往來不及。況且咬準公關不想在酒店工作被曝光。
公關最後只剩下哪兩條路?
很多人最後只能選擇:
| 選項 | 結果 |
|---|---|
| 花 3~5 萬買自由 | 心痛但解脫 |
| 不付錢 | 繼續被壓榨 |
這不是個案,是制度問題。
梁曉尊為什麼不靠合約留人?
我做這行 15 年,從來不靠合約綁人。
因為我知道:
留得住的是信任;留不住的,綁也沒用。
真正專業的經紀,不需要靠恐嚇、違約金、買斷費生存。
給新人的實用提醒(請一定看)
在簽任何文件前,請做到:
1.所有文件拍照留存
2.不懂就直接上網查。
3.條款不清楚=不要簽
4.拒絕口頭保證
5.越催妳,越要停下來
結語|酒店工作不該靠恐懼維持
酒店工作本身沒有錯,錯的是利用資訊不對等剝削新人的人。
如果妳正被合約綁住、被要求付錢才能離開,請記住一句話:妳不是商品,妳沒有被買斷。
我是酒店經紀人,我選擇把這些話寫出來。
再不講,還會有更多人受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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